主角叫雁子顾琛的小说叫《雁子顾琛》,是作者知了最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就因为他高兴,他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折辱她,重伤她,折磨她,如今,还要害死她的父亲?她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魔鬼!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魔鬼!他到底有没有心?许安然很想挖出他的心来看看,他的心是不是黑色的……“这...
精彩章节试读:
看着镜子里此时陌生的像另一个人的自己,我有些害怕,用清水擦了擦嘴角已经花了的口红,和那黑色的眼影像是在昭告我一般,让我时刻提醒自己:如今只有既来之,则安之了。
只有当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之时,我才能够离开这里,离开杨彩霞。
走出卫生间之后看着包厢茶几上的一片狼藉我的心情五味杂陈,看着那鲜艳的红色人民币,我更是仿佛嘲笑自己一般,笑了起来。
钱有什么不好,干嘛跟钱作对?
虽说杨彩霞是让我到这里来做服务员,可是我知道这种服务意味着什么。
我面无表情地将那叠钱拿起来,这真实的厚重感,仿佛让我的心沉到了谷底。
今晚我将自己的尊严给卖掉了。
紧接着熟悉的高跟鞋声音再次响了起来,我知道这是杨彩霞来了。
“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,可是你要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,而你又是什么人。”杨彩霞的语气很温和,可是她的话语却像是刀子一样扎在了我的心里。
我唯唯诺诺的点着头,把手上的人民币朝她递了过去。
可是杨彩霞却摆手不要,“这是你应得的,自己收起来吧。”
……
那件事情过后,杨彩霞对我的态度比从前好了许多。再给我放了几天假之后,又将我领到了一个包间。
我不像第一次那样怯懦,穿着不是很合身的暴露连衣裙,踩着我从前很厌恶的高跟鞋,或者不属于我这个年纪的妆容,高高的昂着头。
一段日子的适应之后,我对“业务”越来越熟悉。我懂得了如何去投其所好,他们喜欢我怎样那我就怎样。
我学会了当他们在我身上揩油的时候还能对他们保持微笑,虽然内心极度厌恶,可是在脸上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来。
杨彩霞对于我的进步表现出很赞赏的样子,白天有空的时候还会领着我去吃饭。
由于我对业务已经很熟悉了,所以杨彩霞没有再叫人带我了。
每晚我们都列行公事一般,十几个姑娘被杨彩霞领着进入一个个的包间,供包间里的客人们挑选。
他们一个个趾高气昂地坐在沙发上,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皇帝,而我们就像是等待被临幸的妃子一样。
在这些一个个前凸后翘的姑娘里面,我显得干瘪枯瘦,因此大多数的客人们都不会选我,我曾经还因为这个感到窃喜,可是后来才知道我还是太年轻了,想法太单纯了。
这里有一部分客人就喜欢我这样“还没有长开的娃娃”,比如今天晚上我就遇见了。
包间里只有一个男人,他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,身形微微发福。
带着一副金框眼镜,给人一种文绉绉的感觉。
我知道他也是这里的老主顾,杨彩霞称呼他为王教授。
他在隔壁城市的大学里任教,好像是教语文的,说话的风格也是酸酸的文学气息,偶尔嘴里还会蹦几个文言文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