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但这眼泪是感动的眼泪。
白天扮演女主解男主的相思之苦,晚上开展一众男配的情感热线。
最后他们就会在女主回国时将我一脚踹开。
这种来钱快还巨多并且不干了就有人接管后续的工作。
怎么我上辈子就没遇到呢?
1
我含情脉脉的看着眼前的男人,轻轻咬下他喂给我的樱桃鹅肝,即使他口中叫着的“笙笙”不是我。
而在回家后,我迅速打开陆宵的聊天框:
“亲,今日的约会服务还满意吗?价格十万元不接受赊账哦~”
很快,短信上银行卡到账十万元的消息提醒响起,我快乐地嘬了一口冰可乐。
身穿到这本玛丽苏小说十年,我已经非常清晰的掌握了自己的定位,俗称,炮灰女配。
在这女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时代,当女主苏沐笙选择出国深造后,这堆对女主爱的要死要活的一众男主,只好找到作为低配版苏沐笙的云诺,也就是我,来抒解一下这该死的相思之苦。
而我,在拼死拼活考上顶尖学府a大又顺利毕业进入当地龙头企业工作后。
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第一大发财之路,那就是,当替身。
这活好啊,吃个饭就能挣十万,不仅吃的好还不用我掏钱,其他服务像打个电话啦,发个微信啦,这种见不到面的,也是一万打底,到了些大大小小节日纪念日就更好了,价格翻倍。
有钱人的钱,就是好挣,我又摇头晃脑的嘬了口可乐,仿佛喝的是什么珍贵佳酿。
今天的客户叫陆宵,北城新贵,房地产起家,手段狠辣,做事又果决。
在外人都怕他三分的时候,只有苏沐笙温柔待他,与他做朋友。
与所有狗血文霸总一样,拥有凄惨童年的陆宵很快就沦陷在像小太阳一样的苏沐笙身上。
所以在苏沐笙出国后,实在无法忍受失去苏沐笙的陆宵就找上了我,拿出替身合同并豪气的甩给我一张银行卡:
“卡里有五百万,把合同签了。”
当时陆宵不耐烦的依靠在真皮沙发上,眼里是五分冷酷三分不屑两分傲慢。
然后,我缓缓掏出另一份合同,并对陆宵做了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讲解,最终,成功达成共识。
唯一可惜的就是最后那五百万陆宵没给我。
不过没关系,日后我将拥有的可不止五百万。
事实证明我想的没错,女主走的这一年我确实没少挣。
“滴滴”
某信的提示音响起,我点开,正是陆宵的短信。
“明天中午12点,我来接你约会,风格按今天的来。”
明天中午?我思考了一下,随即问陆宵:
“大概多长时间?下午三点前结束么?我三点还有活动。”
屏幕前的陆宵轻嗤一声,他并不认为我能有什么活动。
毕竟这一年来每当我说有活动时,他都看到我在餐厅要坐很久才离开,根本不像着急的样子,反倒像是在回味这场约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