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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那天开始她一讲课,我就提问,我一向是个好学生。
我问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,我问她今天戴什么颜色的胸罩。
可她总是无语凝噎,颤抖着手指着我说蒋晓曼你给我滚出去。
再后来听说她变得性格暴躁。
话说到这,我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就叫蒋晓曼。
鄙人小学考试平均分从来就没及格过,不偏不倚刚好五十。
其中语文得分从来是0。
起因好像是作文,语文老师连卷面分都不肯施舍一点给我,常常被我气得瑟瑟发抖,脸色发青。
最甚者,把我的试卷撕得粉碎,从此再不肯批阅我的作文,到后来根本不收我试卷。
我倒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好,像“我最喜欢的动物”这篇文章我就很满意。
我详尽叙述如何误杀了一只小鸡。
只是侧重描写小鸡的死状,可谓生动形象。
而“最难忘的一件事”,我将偷窥的一对情侣公园打野战的具体情形详尽道来,并灵活运用了很多生动的词汇。
可是他们看不懂我的文字,也看不懂我的内心世界。
为了确保平均分,考数学我倒是没松懈过,数学老师因此非常喜欢我。
小学考满分倒也没什么。只是每道思考题我都用三四种解题方式做出来,从此他一看到就双眼发亮。
考初中前某华嘉女同学婀娜多姿的在我面前走过,那校服冲我抛了个媚眼,我就被诱惑了。
深蓝色裙摆很漂亮,很适合我飘逸的气质。
我就在志愿上填了华嘉,让我妈如愿以偿。
这段时间她红着眼给我进补,慰劳她老人家一下。
便是在考试那天乖乖写了篇作文:蓝蓝的天上白云飘,白云下面马儿跑。
这一引鉴深得评委欢心,总分实现零的突破,直达双满。
我语文老师据说气得倒地不起,说我一定是故意。
上天明鉴!我妈在拿到成绩单时,欣喜若狂,把我没吃完的补品都打包好给她们送去,那时候,我可没表示一句异议!
毕竟都已经吃到腻。
我妈回来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,威胁我把头发留长。
我对她说,您瞅着哪里顺眼尽管砍。
结果我妈说你这死兔崽子还不留头发我就离家出走!
饿死你!
我被最后三个字深深震撼了。
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妈能生下我,她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。
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弱点。
耸肩,我认输。
然后自外表开始恢复普通人的模样。
多少还是惋惜,毕竟光头那会,总能让人眼前一亮,给人最直观的印象。
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烦恼,担心自个不再一目了然。
毕竟我一直是个好学生,从不干穿耳洞染头发或者纹身这种违反校规的事,顶多就是干理光头这种校规没有规定而正常人不会做的事。
我是一只标准的感官动物,也懒得透过表面看内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