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指数:10分
然而我在答应加入秦家军的那一刻,就像是被洗脑一样,我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懦弱的我了。
别墅里面挺乱的,大概是上一个黑恶势力老大走的时候很仓促所以没有收拾吧,把这一屋子里的烂摊子给我们几个。
收拾完之后,我们这才出来偷偷新鲜空气。我把陈诗琳留下了,一个女孩子,长途跋涉,还是先休息一下比较好,再说了,接下来的事是她一个女孩子插不上脚的。
七个人中,只有我吊儿郎当的穿了一身白背心,我并不喜欢那种正服,给人一种压制感,我很讨厌那种感觉。
“陈轩啊,你身为金山湾的老大穿成这样,影响很不好啊。”
伊合歌撇着嘴说着,他应该是第一次见我这么随便的老大。老大嘛,当然有扛把子的寓意,作为老大,当然要扛起一片天,上要处理外面的事情,下要处理内务,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自己的威严。
而我认为吧,怎样建立自己的威严,与衣服无关吧......
我只好找个借口回避一下,笑着说道:“你们就是太傻,这么热,都快要到三十五度了,不怕半路中暑?”
我说完,他们似乎有些摸不到头脑,才跟着我一起走。
“第一次见这种不负责任的老大!”张天河说着,不自觉的撇了撇嘴,显然对我的做法十分的不满。
“没事,老大也是需要培养的嘛。你见谁从刚开始就是老大啊?”齐天空笑着说道,用肘子轻轻的打了打张天河的肚子。
伊合歌也点了点头,笑道:“是啊,老大看上了这个小子,肯定不只是觉得他们是同学,可见他身上是有一定价值的,不然投票当老大的时候也不会让他全票通过。”
闻言,其他两人点了点头,匪夷所思的想着。
然而这些都没有逃过我尖锐的耳朵,我听着,不以为然。
我当然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选择我当老大。高中的时候,我们一伙人,说话管事的除了秦立伯,就是我了,其次是老二孟庆笑。现在秦立伯已经混起来了,那么就剩下我了。
高中时我们打仗那会儿,秦立伯同意了,还得经过我的同意,这才能去,然而每一次去都能把对面的小混混干的半死,我们每一个人的战斗力其实都不弱,但是岁月已经将我们锋利的菱角磨去了。
但是今天,我又有一种感觉,那种感觉就仿佛回到了青春,让人畅快无比。
秦立伯介绍过,这个金山湾分为三部分;第一部分是一家红酒厂,第二部分就是这居民区,而第三部分则是那一条集市,我们哥几个正准备去那集市看看,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。其实我也是有一点点私心的,就算我不吃饭,我也得给陈诗琳买回去一点。
以后我可就要学做饭了啊,就算是黑社会也不能光买着吃啊,不然这样的话消费也是很大的,一向省吃俭用的我如果一直都是买着吃,那还不得心疼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