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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一如既往的,就是他脑海中的虚影大树,发出了阵阵的绿光,将他身上的伤,和体内断掉的肋骨,缓缓的修补愈合之中,对于这一幕,莫殇几年前就发现了这虚影大树的奇妙之处,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在收购站,莫殇连消炎药都不买就直接走人的凭帐。
夜晚的平静总是稍纵即逝的,休息了几个小时的莫殇,在天上的光亮还没普照大地的时候,眼睛却好像一个计时的时钟一般,准时的睁开了双眼。
这个时间段,不仅仅是荒野动物最为放松的状态,也是人最没有警惕性的时候,而莫殇却好像早已习以为常了一般,几乎每天都是在这个时间段,到时必醒。
莫殇看了一眼闭眼休息的李二凤,悄悄拿起了手中的匕首,这个时间不警惕不行啊,所以对于莫殇来说,武器还是时刻拿在手上的最好。
“妈,我出门了,这里你自己小心,等我回来吃肉!”
昏暗的窝棚内夹杂着腐烂的气息,莫殇沙哑的声音响起,叫醒了他妈后就又独自离开了窝棚。
莫殇回过头看了看昨天晚上他故意留下的骨头残渣,果然不出意外的一点都没剩下,莫殇之所以会留下这那些带肉丝的骨头,就是因为他想卖一个人情给这些人,让他们别因嫉妒自己吃肉又不留骨头而记恨他和他妈,主要是他妈,所以他留下骨头的意思那些人也都懂。
他给他们留了骨头,就不要背后下黑手,也不要多想有的没的,别太过分了,要想动手先想想能不能承受的起他的报复。
早在莫殇十二岁的时候,就已经敢出庇护所寻找食物了,只不过他不是去打猎,而是去离庇护所不远的地方找找能吃的植物,或是什么手指大的小虫子,在李二凤教训了他几回后也就没有多说什么了,理由是,他长大了,可以做出自己的决定了。
对此,还在十二岁的莫殇心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,因为在莫殇十二岁的时候,他妈已经养活不了他了,与其坐着等死,还不如出去拼个活路。
就这样,莫殇从开始的挖植物,到找虫子,在十三岁的时候,发现了一具只剩下白骨的尸体都莫殇,有了一个小机遇,在这堆白骨旁不远,就掉落在地上一把匕首,也就是他现在手上的这把。
从此之后,莫殇学会了制作陷阱,和发狠拼杀,以及一个最重要的,耐心和警惕。
就在莫殇十四岁的时候,已经可以时不时带回一只两只成年人手臂大小的老鼠回庇护所了,这样的战绩,也能让他和他妈过得有滋有味,毕竟庇护所绝大部分人,一年可能连肉都吃不到呢。
现在他又要出庇护所,开始新的一次捕猎了,这意味着,又一次将命,赌在了荒野,就看傍晚的莫殇是否还可以回到庇护所了。
这个时间,还在庇护所门口徘徊的,基本上就是敢出荒野打猎的人了,所以人也不算太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