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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情不愿地被我拉上台,说蹩脚的台词,做夸张的动作,为了三百块钱取悦台下的人。
活动结束,我还拉着那个男生合影,在后台指着台下满满当当的人跟他说:
「你看吧,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你的。
「不管你是帅是丑,是高是矮,对于他们来说,你就是个配角,戏一结束,各回各家,谁还会记得你啊。」
对着他,我什么话都说了,什么事都做了。
但是,这话他想听吗?
我不记得了。
他叫什么名字?
我也不记得了。
程筱问我:「还有印象吗?」
我摇摇头:「有点模糊。」
甚至如果不是程筱这么惟妙惟肖地帮我回忆,我可能压根就不会记得自己曾经做过这样的事。
「我要是没记错的话,那个人就是许非渡。」
程筱说她去接我,结果就看见我拉着一个男生,絮絮叨叨。
男生脸色铁青,想走却走不了。
因为胳膊被我拽着。
我非要拉着卸完妆,换好衣服的他到商场里逛。
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方才那些小朋友面前,确认小朋友认不出自己。
再得意洋洋地跟男生说:「面子这种东西,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,就是累赘。」
我还拍了拍男生瘦削的肩和单薄的胸膛:「人活一世这么辛苦,非揣着那玩意儿干什么。
「对于现在的你来说,它有三百块钱香吗?」
回忆结束。
程筱兴奋得像个大马猴:「我的宝啊,当时你对人家伤害惨重,我特意问了问他的信息,避免人家对你寻仇。」
「结果你猜怎么着。」
程筱乐得两手一拍:「他就叫许非渡。」
……
我脸色惨白:「我还这么摧残过我的老板呢?」
按照程筱的说法,她都能记得许非渡,那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许非渡,肯定也会记得我。
毕竟他铁青的脸色做不得假。
那件事对他的伤害,应该也蛮大的。
说不准许非渡在我第一次口出狂言的时候,就已经认出了我。
为了留住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,当天晚上,我打开自己打的电脑,一五一十、认认真真地盘了盘自己大学时的实习经历和跟着老师做过的项目,以及各种拿得出手的小**。
我要向我的老板证明:我不是一个只会让他社死的员工,我是一个很能创造价值的人。
然而,认真的结果就是,当天晚上我熬夜熬到凌晨四点。
早上八点的闹钟响起时,我毫不犹豫地把它给掐了。
然后翻个身继续睡。
等我有意识的时候,公司群里已经到处都是老板对我的「通缉令」了。
我顶着炸毛的头发,滑着手机看。
九点半的时候,许非渡在大群里问:【九点半了,于程程没来上班吗?】
下面清一色:【没看见。】
【没看见加一。】
【没看见加10086。】
该死,刚上班,还没来得及买通同事给我打掩护。